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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出口权再度下放民企

发布时间:2020-07-22  来源:中国能源网

 

自2017年山东独立炼厂成品油出口权回收后,中国成品油出口权在3年后再度下放。近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同意赋予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非国营贸易出口资格的批复》,浙石化成为首家获得成品油出口资质的民营炼厂。
 
众所周知,成品油是国家安全战略物资,目前我国的成品油出口资质集中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及中化四大石油公司手中。实际上,民营炼厂获得成品油出口资质早有先例。2015年国家在进口原油领域对民营地炼企业不断加快开放步伐,同时在四季度放开了成品油的出口权限,包括东明石化、利津石化、亚通石化等在内的多家地炼企业获得资质,成为集“三权”于一身的企业。所谓的“三权”,即原油进口权,进口原油使用权和成品油出口权。
 
不过对于民营炼厂而言,“三权”中的成品油出口权犹如昙花一现,仅存在于2016年。由于出口配额利用率偏低,2017年年初成品油出口配额再度收归于四大石油公司手中。此后3年时间里,民营炼厂始终未曾与成品油出口权结缘。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指出将支持民营企业进入油气勘探开发、炼化和销售领域,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储运和管道输送等基础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原油进口、成品油出口。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徐娜认为,这一文件标志着民营企业在炼油板块获得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同时意味着民营企业重获成品油出口权有了明确的政策导向。事实上,浙石化成为全国首家获得成品油出口资质的民营企业并非空穴来风。就在2020年3月26日,国务院发布《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若干措施的批复》,提到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适度开展成品油出口业务,允许浙江自贸试验区内现有符合条件的炼化一体化企业开展副产的成品油非国营贸易出口先行先试,酌情按年度安排出口数量。
 
从政策导向上看,浙石化获得成品油出口资质也可以被视为成品油出口资质放开的风向标。近年来,以恒力石化、浙石化为代表的民营炼化一体化纷纷投产,国内炼化企业逐步向大型化、集约化、一体化方向发展,浙石化打了个样儿,实际上是为放开成品油出口资质提供了样本参考。
 
十余年来,中国炼油能力不断提升,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6.5%,2019年中国炼油产能达9.05亿吨/年,同比增长2.61%。产能的不断提升,与之而来的是国内成品油产量的不断加大。但由于“十三五”期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展开,新能源汽车飞速发展,中国成品油需求增速则表现不佳。卓创资讯数据跟踪显示,5年来中国汽柴油供需失衡现象逐步明显,供应过剩现象始终存在,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由此出口逐渐成为缓解国内供应过剩的有效手段。
 
浙石化获得成品油出口资质,或成为成品油出口权下放的风向标。这对于缓解国内供应过剩压力,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国内炼油产业布局,深化成品油市场化改革有重大的意义。此外,浙石化出口资质的获批也有助于推动我国进一步参与全球石油贸易,同时也为地方炼厂提供更多发展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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