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贸易部长7月11日表示,印度已经开始与欧盟开展贸易磋商,并有意愿与英国就自由贸易协定展开对话。这是继印度在7月初正式宣布退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之后,寻求与其他国家构建区域贸易协定的努力。
2019年11月的RCEP第3次领导人会议上,印度宣布要退出RCEP,但提出将保持观望态度。随后日本和东盟的部分国家一直呼吁并挽留印度重返RCEP,中国也希望印度能够选择加入而形成完整的16国RCEP。但印度一直犹豫不决,直到中印边境冲突爆发,导致其于7月初正式宣布退出RCEP,并且表示将不参加任何由中国主导的区域贸易协定。除此之外,印度还禁止了中国的50多个手机APP,并延迟中国货物的清关时间。
一、印度退出的原因
印度正式退出RCEP的爆发点和表面原因毫无疑问是近期的中印加勒万河谷冲突事件,无疑是一种非理性的情绪发泄。但事实上,自RCEP谈判以来,印度一直摇摆不定,背后的原因是印度对薄弱制造业的担忧。
从近年的贸易数据看,印度与RCEP谈判中的多数协定成员存在贸易逆差,导致政府担心在高标准贸易协定实施后,相关产业遭受冲击;制造业企业也担心来自中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相关产品的冲击。同时,印度与不少协定成员已经签署了双边贸易协定,降低了进一步商签区域贸易协定的积极性。另外,印度在历史上的对外开放过程中,民族产业曾经受到较大打击,导致脆弱的民族产业失去部分国内市场,更加剧了印度的徘徊与谨慎。印度的这些担忧引发了其国内反对党、民间团体和部分行业力量的纷纷反对以及政治游说,进而施压政府退出RCEP。
战略层面来说,中国和印度互为邻国,分别是全球第一大和第二大发展中经济体,印度对东盟和中国主导的区域贸易协定多少都可能会心存戒备。同时,中美贸易博弈的背景下,美国的干预也可能会给印度形成压力。印度在服务贸易领域对美国市场的依赖程度较高,并且美国一直将印度作为其“印太战略”的重要环节,加上新冠疫情对美国和印度的影响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潜移默化的加强了印度退出RCEP的决心。另外,美国和日本曾提出“自由开放的印太构想”,拉拢印度参与并共同主导区域内的经济合作与规则制定,也或多或少的动摇了印度的意愿。
二、印度退出的影响
最初谈判的16国RCEP,是亚太地区和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并且印度由于平均关税水平较高,同时拥有巨大的国内市场,协定签署后必然能够在较大程度上惠及成员国,并且印度也会从贸易协定开放中获益。印度退出之后的15国RCEP,仍然是全球最大的区域贸易协定,将建成现代的、全面的、高质量的和互惠的大型自贸协定。不过,印度的退出对于RCEP的整体影响力、区域贸易创造和贸易扩大效应必然存在或多或少的负向影响。
印度的退出还可能会造成其他成员国家的摇摆,其中主要的是日本。2019年11月印度宣布退出RCEP时,日本经济产业省一再强调要签署包括印度的16个国家的协定,并表示包括印度的RCEP对日本至关重要。直到上个月的RCEP部长级会议上,日本等成员国还讨论了如何挽留印度参加协定的问题。日本对印度的“捆绑”态度,决定了如果印度不参与RCEP,日本的参与动力可能会下降甚至出现摇摆。
不过,在7月6-8日的世界贸易组织(WTO)对日本的第十四次贸易政策审议会议上,日本外务省官员表示,日本将争取在年底前签署RCEP,表达了日本对参与和签署协定的决心。
协定中其他经济体对RCEP的态度基本都是积极的,东盟是RCEP的发起者和推动者,中国是协定的重要推动力量,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也都希望借助RCEP开拓亚太地区的市场。马来西亚就曾表示过,RCEP协议的进展不应被印度所阻碍。可见,印度的退出应该阻挡不了其他15国成员在今年年底正式签署RCEP协议。相反,印度的退出可能会让日本和其他成员对印度彻底死心、不再犹豫,反而更加有利于RCEP达成一致。
6月23日,15国成员以视频方式召开了RCEP第10次部长级会议。全面评估了谈判的各项工作,重申推动今年年底内签署协定。提出在当前全球疫情大流行的背景下,各方应该坚定信心,携手努力,持续推进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提振经济发展信心。
三、RCEP的建设价值
对协定的15个成员国家来说,协定带来的区域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以及经贸合作的发展,能够惠及到每一个经济体。具体到东盟十国,RCEP的达成除了带来经济上的效益,还有利于其加强自身稳定发展并提升整体国际地位及影响力。对中国的意义上,RCEP是中国加入的规模最大的自贸协定,通过进一步扩大与成员国之间的经贸投资合作,将为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增添动力。同时,RCEP的建设有利于扩大中国的对外自贸区“朋友圈”,并且将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中美贸易摩擦和竞争带来的不利影响。对日本和韩国的意义上,虽然已经与东盟国家建设有双边自贸区,但开放水平更高的RCEP将进一步深化经贸关系,更重要的是将促进中日韩经济的深度融合。对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意义是开拓亚太市场,促进经贸发展。
对整体区域经济来说,东盟各国以及东盟作为整体与其他5个成员国之间已有双边自贸协定,以及“10+3”模式,在此基础上RCEP的达成不仅能简化当前成员国之间各种错综复杂的经贸关系,也能够“与时俱进”地处理新情况与新问题,还能在整个谈判过程和后期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调整,从而显著增强区域经济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区域内的经济一体化程度。
对全球而言,在当前疫情仍然不断蔓延的复杂形势下,部分国家选择了贸易保护主义。RCEP如果能够按期达成,将会产生积极示范效应,有利于消除疫情负面影响、提振投资者信心以及为全球经济增添活力。同时,RCEP能够起到支撑全球多边贸易体系的作用,有利于推动形成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全球经济一体化体系。另外,全面与进步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成员与RCEP多有重叠,两个协定的“合作与竞争”有利于推进未来的亚太自贸区建设。
四、未来发展方向
新冠疫情对于全球经贸的影响是深远的,不仅会影响未来的经贸格局,同时冲击全球价值链。同时,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以及量子技术等新兴科技的发展,未来产业链或将不断缩短并且向区域化方向发展。RCEP的建设将成为未来亚太地区经贸合作和区域价值链构建的重要平台,促进区域深度的经贸和价值链分工合作。
促进15国的RCEP在年内签署协定并尽快生效实施是短期内的重点工作和发展方向。目前日本虽然已经承诺签署协议,但其之前“捆绑”印度的态度说明了仍然可能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事实上,中国是日本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和最大的出口市场,同时韩国是日本第三大贸易伙伴,RCEP的签署对于日本经济的积极效应不言而喻。同时,中日韩自贸区由于三国复杂的政治和外交关系,多年来难有实质性进展,而RCEP在更多成员的合作框架下实现三国的贸易与投资自由化,或许是进一步促进三国经贸合作的最优路径。基于这些原因,我们认为RCEP应该能够在年底签署协议并达成一致。
近年来,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逆全球化”和保护主义抬头,世界经济面临着层出不穷的挑战,疫情的蔓延进一步凸显了矛盾和困难。在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陷入停摆、多哈回合停滞休眠的背景下,多边贸易协定面临空前挑战,区域主义浪潮愈演愈烈。基于这些背景,RCEP各成员国应该珍惜多年的谈判成果,协调一致竭力推动RCEP的早日签署和生效,共同应对疫情带来的全球经济下行压力,推动区域经济的合作,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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